藥商、藥局、醫療器材商 4月起普查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為保障民眾使用醫療器材及藥品衛生安全環境,衛生局將自四月起辦理藥商、藥局及醫療器材商普查,籲請業者依規定辦理普查,避免違規受罰。

衛生局說,依藥事法及醫療器材法規定,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普查。稽查人員普查時會配戴識別證表明身分並說明來意,按許可執照登記之資料進行核對,檢查藥事作業及醫療器材等項目並製作稽查紀錄,絕不會向業者收費或轉帳等金錢交易。

衛生局同時提醒藥商、藥局及醫療器材商,若許可執照或管制藥品登記證所登記事項(如機構名稱、負責人、地址、營業細項目)或營業狀態(停業、歇業)有異動時,除向工商登記、稅務主管機關變更外,務必也要同步到衛生局申請變更登記或停、歇業登記,如經查獲逾期未變更登記,將依規定處三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