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院審理去年七月虎尾一件命案,嫌犯林男因「(嚴重)躁症發作」大喊「人劍合一」,持水果刀刺死母親和傷及林父人倫悲劇,合議庭審酌其精神鑑定報告診斷符合減刑,廿七日宣判被告林男二罪有期徒刑十年、六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合議庭指出,林男持水果刀刺死母親,砍傷林父致左肩、耳、右手撕裂傷、左側七至八肋骨骨折等傷害,幸林父忍痛負傷逃離現場保住性命。林男攻擊力道猛烈,攻擊部分均屬人體要害,認林男涉及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母親的部分)及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未遂罪(父親的部分),行為數上認定為兩罪。
合議庭說,案發當天林男身心狀況漸趨嚴重,無法控制自己,經精神鑑定報告診斷為「(嚴重)躁症發作」;再則林男過去沒刑事前案紀錄,經至親林父協助奔走,獲得八十四位親友出具聲明書、十七位被害人家屬共同出具和解書,及胞兄出具陳述書均表示同意和解、願意原諒林男犯行,希望法院能考量林男各正面特質給予自新機會。
合議庭審酌林男生活狀況良好、品行優良、智識程度正常,家庭支持系統健全和家人間互相扶持等因素,對林男殺害母親部分判處十年、砍傷林父部分判處六年,二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