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案電話紀錄造假? 高院澄清漏載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一日針對某週刊報導「合議庭電話紀錄造假」一事發表聲明,強調是因書記官最初製作紀錄時漏載關鍵內容,事後發現才依實際對話補正,絕無偽造或推責檢方之情。此爭議源自股市聞人鍾文智炒作TDR被判刑後棄保潛逃案,高院已將承審法官送交評鑑,並還原電話紀錄修正始末。

全案始於民國一一三年十月九日,承審法官陳勇松開庭後擬以增加保證金二千萬元替代「科技監控設備」的延長,並指示書記官徵詢檢辯雙方意見。書記官致電高檢署時,原話為「擬增加保金二千萬元,不予延長科技監控,檢察官有無意見?」但初期電話紀錄誤漏後半句,僅記載保金部分。法官未察覺疏漏即歸檔,直至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後整理卷證時才發現錯誤。

高院說明,書記官確認當初確實有詢問「科技監控不予延長」後,依法重新製作完整紀錄並抽換舊版,此為補正程序,非週刊所指「造假」或「甩鍋」。檢方亦澄清,當時高檢署書記官接獲電話時,已知悉內容包含科技監控事項,並回覆「尊重法院決定」,與紀錄修正後內容一致。

鍾文智因炒作TDR遭判三十年五月徒刑定讞,卻於發監前棄保潛逃,現遭通緝。此案衍生出高院未正式製作裁定書、未送達檢方等程序瑕疵,邱忠義與陳勇松兩法官已被移送法官評鑑。高院強調,電話紀錄疏漏屬行政作業疏忽,後續已嚴加檢討,呼籲外界勿過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