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政策,減少網具流失,降低海洋廢棄物數量,不讓「幽靈漁具」衝擊海洋,南市府從去年十一月到今年六月第二次試辦漁船刺網籠具實名標示,漁民若未依規定標示或有不慎流失卻未通報情況,經查獲將處以罰鍰。
農業局指出,台南市目前登記刺網漁具捕撈作業漁船筏將近七百五十艘,刺網漁業作業漁法因操作方便、成本低、效率又高,是普遍作業方式。為維護海洋環境,市府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推動刺網實名制政策,要求漁民以書寫、噴漆、鐫刻、綁繫標籤或其他不易脫(剝)落方式,在浮球或旗幟及間隔五十公尺浮子標示漁船統一編號。
台南外海除刺網漁具外,籠具亦有實名標示,進行漁具源頭管理。市府去年三月至六月首次試辦漁船刺網籠具實名標示,曾在南區、安南、將軍及北門召開四場宣導說明會,今年也會擇期辦理宣導,協助漁民進行標示。
農業局人員將於漁船進出港時,不定期查核漁民是否落實漁具標示。近年平均每年在港內及進出港時查核超過兩百場次,要求漁民於海上作業發現漁網不慎遺失時,於海上通報或進港時通報流失位置,今年度通報方式新增可使用手機通報。
農業局強調,漁民若未依規定標示漁具或流失未通報,將核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