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4不1要」 防火意識要記牢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清明連假期間,新北市消防局自3月22日至4月6日於新北市各行政區公墓執行「114 年度清明期間防火安全整備指導計畫」,重點以「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以及「清明掃墓不用火」等重要宣導工作事項。在清明祭祖,慎終追遠之餘,結合新北市民政局及中和區公所「墓政服務」駐點;提升民眾防火(災)意識,確保墓地安全工作。

新北市消防局局長陳崇岳親率專門委員陳勝照、第七大隊大隊長鄭向晃、第七義消大隊副大隊長邱坤山、第七防宣義消中隊長王美惠及中和區副區長陳明進等6人,於今(3)日10時至中和區第五公墓入口處所設立駐點,慰問犧牲假期值勤警義消(防宣義消)人員共計6名同仁及警戒消防水箱車1輛。

陳崇岳表示,該駐點同時提供文宣、簡易急救包及儲水桶便民運用,供掃墓民眾洗手、清潔及澆熄金紙餘燼;同時駐點警戒人員備妥滅火把、背負式水袋及超前部屬水線警戒等滅火措施,以確保市民祭祖安全,並致贈慰問品1批,感謝犧牲假期守護市民安全執勤同仁辛勞。

陳崇岳呼籲掃墓市民,若要焚燒金紙更應留意,善加運用駐點服務提供儲水桶,祭拜完成後要確認金紙餘燼熄滅;及早應變就可避免山林火警發生風險。最後,市民清明掃墓時應遵守「4不1要」,慎終追遠,防範火災,環保又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