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超載5桶瓦斯擦撞轎車倒地 警開罰最多600元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於昨(7)日傍晚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在板橋區長江路一段與四維路口有交通事故,請警方派員到場處理。

(海山警分局提供)

海山警分局指出,海山警分局江翠所及交通分隊派員到場,為一部自小客車於路口停等行人通行時,後方的普重機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擦撞前方車輛後倒地;自小客車駕駛許男及普重機駕駛顏男均未受傷,酒測值亦為0,後續依規定拍照測繪,並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以釐清事故原因。

海山警分局提到,警方發現,顏男騎乘普重機載運5桶瓦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重型不得超過80公斤,且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海山警分局提供)

海山警分局提醒,駕駛車輛載運物品或附載人員,應遵循相關規定,嚴禁超載(超長、超寬、超高或超重),並應遵守道路標誌、標線與號誌規則,以保護自身騎乘安全及維護其他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