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吸金8億 重判逾14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綽號「發哥」的陳姓男子一0一年起設立辦公室,謊稱在澳門、新加坡經營賭場VIP廳及生技公司,以每月百分之三至十高額紅利為誘餌,非法吸金超過八億元,多名警官也受騙損失上千萬元。陳男事後潛逃出境,遭通緝後返台受審。最高法院依《銀行法》判處陳男十四年四個月徒刑,並沒收未追回的八點九億元不法所得,全案定讞。

陳姓男子一0一年開始在高雄市鼓山區設立辦公室,宣稱自己在澳門威尼斯人、新加坡金沙賭場經營VIP賭廳,並擁有生技公司。他承諾,只要投資就能獲得每月百分之三至十的紅利,若投資金額達標還能免費招待至海外賭場旅遊。投資人若招攬下線,甚至能晉升為「經營管理權人」,從下線投資金額中抽取額外百分之一至二的佣金。

這種類似老鼠會的運作模式迅速吸引大批投資者,甚至包括台南地區的警察。據了解,不少官警投入數十萬至數百萬元,更有退休分局長被騙走上千萬元退休金。但從一0五年八月後,陳男開始無法支付利息,隨後潛逃海外,直到被通緝才返台受審。

法院審理發現,陳男不僅非法吸金;還透過虛報「觀光支出」等名義,將三百三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元)的資金偷運出境。一審台南地院判處十四年徒刑;二審考量犯罪規模龐大、被害人損失慘重,加重刑期至十四年四個月,並沒收未追回的八點九億元。最高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