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涉虐死男童「剴剴」的劉姓保母姊妹,另涉凌虐潘姓與蔡姓男童遭訴。台北地院九日首度開庭,並提訊兩人到庭訊問。姊姊劉彩萱庭上否認凌虐、傷害潘童與蔡童等行為,僅坦承對蔡童犯妨害自由;妹妹劉若琳則否認全部犯行。兩人均有調解意願,訊後還押看守所。
劉姓姊妹民國一一二年八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一歲男童「剴剴」,涉嫌對其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導致傷重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兩人。
檢方另查出,劉彩萱同年四月起受潘姓夫妻委託托育六個月大的潘姓幼童,劉若琳同年月經兒福聯盟媒介照顧剛出生的蔡姓男童,姊妹倆時常互相支援,或共同托育照顧倆名幼童。
劉若琳同年九月三日照顧蔡童時,任由其他托育幼童用腳抵住蔡童頭部,拉蔡童掛在脖子上奶嘴的掛繩,反覆用力勒住蔡童脖子,並彈擊蔡童的眼睛、鼻子、臉部及頸部,導致蔡童大哭。劉若琳不但未阻止,還以戲謔態度錄影。
劉若琳同年十月間開刀住院,劉彩萱在同年月二十九日單獨照顧蔡童時,以布條將其雙手反綁餐椅背、雙腿綁在餐椅上施虐。
另外,劉姓姊妹於同年九月間拉開潘童雙腳,使其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在地上;潘童因痛與不安尖叫大哭,向劉姓姊妹求助時卻被置之不理。
潘童的母親也發現潘童在劉彩萱照顧時,才會發生肛門嚴重紅腫、水泡破皮、潰爛等傷害;曾多次提醒劉彩萱幫潘童換尿布,但其仍不改照料方式。
北檢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劉姓姊妹,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