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抗告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續押禁見確定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延長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羈押禁見期限二個月,三人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九日審理後駁回抗告,認定原裁定無誤,延押確定。本案涉及京華城改建案及政治獻金爭議,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貪污、圖利等罪,具體求刑二十八年六月,全案持續審理中。

台北地檢署去年十二月偵結京華城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柯文哲等十一人,指控其涉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案件移審後,台北地院原裁定柯文哲等人交保,但經檢方抗告,高院兩度發回更裁。今年1月,北院改認定柯文哲等四人(含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三個月。因期限將屆,北院於三月二十八日再裁定延押二個月,柯文哲等人隨即提抗告。

高院合議庭指出,依現有事證,柯文哲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原羈押理由(如勾串共犯、逃亡風險)仍未消除,故駁回抗告。沈慶京另以健康因素聲請具保停押,但高院認為未達「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標準,同樣駁回。本案合議庭由審判長吳秋宏、法官柯姿佐與黃雅芬組成,裁定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