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 8/2舉行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十日指出,民國一一四年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筆試訂於八月二日舉行,第二試筆試訂於十月十八日至十九日舉行;一一四年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八十名。

考試院會十日通過民國一一四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一一四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計畫。

考試院說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筆試訂於今年八月二日週六在台北、台中、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筆試訂於今年十月十八、十九日在台北及高雄兩考區同時舉行;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訂於一一五年一月十日集中於台北考區舉行。

考試院指出,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律師考試第二試選試科目外,都採同一試題。

關於這二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與司法官考試體格檢查等,考試院提醒,將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其中第一試預訂於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八日透過網路受理報名,欲報考者可登入國家考試網站報名資訊系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