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十七日審查行政法人「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藍白立委在委員會表態質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新設的行政法人難以讓人了解其迫切性,業務與其他政府機關(構)相似,有疊床架屋之疑。
針對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主打整合研究船、船模實驗室與海洋基礎研究能力,王鴻薇指出,該行政法人有八項業務,包含海洋調查、海洋科技專業人才培育、國際合作及交流等。
然而,在現有政府機關中,國家實驗研究院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甚至國家海洋研究院以及海洋委員會本身都有相關業務,不只疊床架屋,更有權責難分之疑慮。
王鴻薇指出,目前海委會編制,屬警文職人員還有五百九十五人可以聘用,但新成立的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規劃編制人員共計一百員,而且都不是公務人員,到底是為了增加用人彈性還是要安插綠友友?
另,新設行政法人預算為一一五年為六千二百萬元、一一六年三點零一億元、一一七年三點六億元、一一八年三點六億元,經費從何而來?之後如何自籌財源、降低仰賴政府預算支應?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則表示,根據國科會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二0二三年,全台已經有大型研究船四艘,近十個校院單位,如成功大學、海洋大學、中研院、航港局等已具備海洋模擬與分析設備了,但這些設備的使用率平均不到七成,顯見有嚴重的資源分散與重複投資問題。
麥玉珍強調,海洋治理不是越多單位或越多人就好,而是要有一個有戰略、能整合、會帶動的核心平台,因此提出三點呼籲,首先應整合再設立,釐清現有單位功能與資源盤點,避免重複設施與人力配置。
再者,須建立具體KPI與退場機制,公開三年內的具體成果目標、合作對象與預期效益,並設下未達效益的處理機制;並強化產學研合作與國防應用對接,不能只做「學術研究」,更要服務於政策、產業與國安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