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凡斯公司負責人蘇逸群與採購人員劉致君兩人涉嫌自民國一一0年七月至一一一年四月間,從中國大陸進口仿冒名牌球鞋,再透過近二百位不知情網紅進行網路團購銷售,造成四百零一名消費者受害,非法獲利達新台幣八千零六十八萬餘元。台北地檢署經偵辦後,在二十一日依違反商標法及加重詐欺罪起訴二人,並請求法院依法量刑,沒收犯罪所得。
檢警調查,蘇逸群與劉致君為情侶關係,經營凡斯公司期間,從中國大陸取得仿冒的NIKE、CONVERSE、ADIDAS等知名品牌球鞋,並透過一頁式網站及社群平台,聲稱販售正品,吸引消費者購買。兩人指示員工以「凡斯公司」、「TM童夢帶貨老師」等名義,聯繫網紅合作開團,導致網紅與消費者誤信商品為正品。
整起事件於民國一一一年初曝光,起因於一名消費者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質疑購買的球鞋品質與專櫃商品差異甚大。此舉引發其他消費者關注,並有網紅使用鑑定APP確認商品為仿冒品。多位網紅隨即發表聲明,表示不知情並願意協助消費者退款。其中,包括有「華航林依晨」之稱的Ivy(趙筱葳)等知名網紅也在社群平台上表達歉意。
台北地檢署於一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五月十一日,指揮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對凡斯公司進行四波搜索行動,共查扣三千七百八十九雙球鞋。經鑑定,其中三千五百五十三雙為仿冒品,僅少數為正品。檢方統計,凡斯公司在十個月內,共有二萬三千五百九十四筆交易紀錄,非法所得高達新台幣八千零六十八萬萬四千二百八十七元。
蘇逸群與劉致君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球鞋來自大陸合法廠商,並提供授權書。然而,檢方將授權書交由專業單位鑑定,結果無法確認其真偽,所以不予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