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朝村、陸瓊娟∕綜合報導
嘉義縣四十二歲二線二星劉姓警務員因欠債、缺錢花用,販賣毒品遭自己人查獲,目前在嘉義看守所羈押中;現又被查出涉嫌侵占監視器電費補助款一萬九千二百元,遭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嘉義縣警局日前已將劉員免職。
劉員從警十餘年,曾擔任警分局巡官、派出所長,以及嘉義縣警局保安科警務員。他二月利用網路交友軟體Band群組發布販賣毒品的訊息,遭喬裝毒品買家的台北市大安分局員警鎖定並聯繫,雙方約定六千元毒品交易,在嘉義市中興路面交時人贓俱獲。
早在劉員被北市警方查獲前,嘉義縣警方就鎖定他,同樣透過Band群組約定交易,劉嫌提供帳號供買家匯款,收到款項後再到超商「店到店」寄出毒品。警方收到毒品包裹並掌握相關證據,劉員隔天就被北市警方逮到。
嘉義縣警局發現,劉員還利用承辦業務機會,於今年一月間涉嫌侵占中埔、水上和布袋三分局監視器電費補助款一萬九千二百元,因縣警局保安科長發現分局承辦人未拿到代墊的補助費才發現。嘉檢建請量處適當刑責,並依《貪汙治罪條例》宣告褫奪公權五年。
另外,林姓男子在高雄市湖內警分局任職期間,提供住處讓余姓女友經營民宅賭場,遭記兩大過免職。高雄地檢署認定林男提供住處供余女經營、屬於「幫助犯」,依賭博罪起訴林、余兩人,並建請對林男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