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歲的護理專科學生洪淨去年五月二十一日搭台中捷運時持三把刀隨機砍殺乘客,造成「長髮哥」許男、呂男受傷。一審判十年徒刑,被害人呂男願給洪男重生機會而達成和解,二審因此改判九年九月徒刑。
洪淨在台中捷運車廂內持刀隨機攻擊,被訴殺人未遂等案件,一審宣判,恐嚇危害公眾罪處一年六月,對呂姓被害人犯殺人未遂罪處七年十月,對許姓被害人犯殺人未遂罪處六年八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洪男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指出,洪男在二審審理期間已與被害人呂男達成調解,撤銷部分殺人未遂判決,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其餘上訴部分,則予駁回,並就洪男所犯三罪所處之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九月。恐嚇危害公眾罪部分已確定,殺人未遂罪部分未確定,仍可上訴。
高分院指出,綜合洪男先前自白、所持兇器種類及鋒利程度、揮刀砍擊被害人身體上半身及頭部等重要部分、致使被害人受有重大傷勢,認定洪男確有殺人之故意,其否認殺人的辯解,不足採信。
洪男判決九年九月徒刑,呂男父親表示,站在爸媽角度,希望洪男有重生機會,但站在社會角度,因為不開心就拿刀隨便亂砍人,若無法律上的約束,是否只要有錢,殺人沒有死,賠錢就可以了事,導致社會秩序大亂,他不太懂法律,不過只要社會認同,他們就會認同。
對於多少賠償金和洪男和解,呂父指出,和解金有提高,與許姓男子的賠償金相比,金額少了一點。呂父轉述兒子想法,有朋友說這是一個輪迴,如果這輩子沒有和洪男和解,洪男會在下輩子持續償還,若是願意原諒和解,這輩子恩怨就會了結,兒子想原諒他、給他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