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保護令勒斃父逃逸 逆子判16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黃姓男子因長期與父親關係緊張,涉嫌在一一三年一月間於住處以門簾勒斃父親,事後逃逸遭警逮捕,檢察官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二十三日審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十六年,全案仍可上訴。法院指出,黃男雖坦承犯行,但因不符自首要件,且違反保護令情節重大,依法加重刑責。

全案起因於黃男與父親長期不睦。士林地院家事法庭曾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要求黃男不得對父親施暴,有效期二年。然而,在一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晚間,黃男在淡水區水源街住處與父親爆發爭執,隔日凌晨二時許,他竟關閉家中監視器,以門簾纏繞父親頸部致其窒息身亡。犯案後,黃男試圖逃逸,最終在淡水捷運站被警方逮捕。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於同年五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黃男。法院審理期間,黃男雖坦承犯行,但合議庭認定,警方早透過鄰居報案及監視畫面鎖定其涉案,因此不符自首減刑條件。

法官進一步指出,黃男行為時雖受情緒刺激,但因其童年缺乏母親關愛,父親忙於工作且管教嚴厲,雙方長期缺乏溝通,最終釀成悲劇。

判決書指出,黃男未曾主動尋求協助,與家人關係疏離,導致情緒管理失衡。儘管其成長背景值得同情,但殺害直系血親屬重大犯行,審酌犯罪動機、手段及違反保護令等情節,最終判處十六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