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房東「小心房子變凶宅」挨告判賠三萬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向楊姓女子承租房屋,疑因租屋補助起嫌隙,陳女傳訊息給楊女丈夫恐嚇「小心房子變凶宅」,楊女丈夫看到訊息後心生畏懼、身心受創,據此向陳女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十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賠三萬元。

陳女自一0九年二月間起向楊女承租房屋,但雙方因辦理租屋補助事情發生糾紛。陳女一一二年十一月間向楊女丈夫傳訊息稱:「十二月你要小心你的房子、你等十二月底就知道如何成為凶宅;十二月就是凶宅,十一月會的話也有可能」等語。楊女丈夫看到訊息後心生畏懼。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女辯稱是楊女丈夫某日打電話討論租賃契約事情,她以為是詐騙集團才出言不遜,法官據陳女接受警方詢問時自稱容易情緒不穩定,傳這些訊息是想讓楊女繼續租房子給她,並配合辦理租屋補助,並非真的要在房內做傻事,案發當下是情緒失控才會這樣。但法官認為,陳女行為時思緒清晰正常,對於其自身行為意義具相當認識與支配能力,據此不採信陳女說詞,並判處陳女應賠新台幣三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