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2人、擄人勒索跑路費 死囚陳文魁聲請再審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死囚陳文魁二000年間因債務問題,率手下持槍闖進時任南市崇善里里長黃騰禕家中開槍,造成兩死三傷,陳文魁逃亡期間再犯下擄人勒贖重案,二00二年押解回台,被判處八次死刑,最高法院六度發回更審,二00九年駁回上訴定讞。然而死刑釋憲後,陳文魁已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再審,全案待台南高分院裁定。

二000年七月二日凌晨,里長黃騰禕與胞弟黃盟宸、司機林世宗及南市警局教官黃國洲及方姓男子、鄭姓男子在服務處泡茶,陳文魁與手下楊哲賢持槍闖入,黃國洲見狀隨即勸阻,惟陳、楊二人仍對著黃騰禕兄弟及林世宗等開槍掃射,黃騰禕、林世宗二人遭槍殺,除黃國洲外,三人均受傷。

陳文魁殺人後逃亡,期間涉綁架台南一名黃姓商人並勒索百萬跑路費,同年中秋從嘉義偷渡至中國大陸,然而在大陸期間因持假護照搭機遭公安人員逮捕,二00二年被押解回台歸案。

陳文魁到案表示,指稱當年黃國洲經營賭場,託黃騰禕索討債務、憤而行凶。黃國洲經營賭場後遭檢方查獲,黃也因此免職並被判刑。陳文魁後續依殺人、擄人勒贖等罪起訴並求處死刑,經法院審理陳文魁歷審均被判死,陳文魁服刑迄今逾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