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聲請科技監控郭信良遭駁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涉貪汙被判刑十三年,案子還在上訴審理中,最近郭又因涉綠能弊案,再度遭檢調約談,並以卅萬元交保。檢方認為郭信良棄保潛逃風險很高,並舉鍾文智等多人棄高額保金潛逃為例,聲請對郭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台南高分院廿八日駁回聲請。

台南高分院認為,郭信良所涉貪汙收賄案,原審已命郭信良、高進見各提出一百五十萬元、五十萬元保證金外,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以擔保二人能如期到庭接受審判並防其逃亡,應足以對郭、高形成拘束力。

郭、高自二0二三年九月五日具保停止羈押迄今,長達一年半多的時間,均遵期到庭,可見二人願接受司法審判,亦無任何事證顯示其等有逃亡意圖;郭雖各界人脈關係豐厚,有相當影響力,畏罪逃亡可能性或有提高,但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事證。客觀上亦無相關事證足認二人有逃匿之虞。

法官強調,科技設備監控乃記錄被告於監控期間內行蹤或活動,監視及限制被告人身自由,應審慎為之,自應權衡司法追訴之國家與社會公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隱私及訴訟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

針對檢察官所指昔日台南市(縣)議長黃郁文、吳健保等人涉案判刑後,均棄高額保金潛逃,及最近炒作TDR(存託憑證)遭判刑卅年五月定讞的鍾文智亦棄三千萬保金潛逃,此等事由與「降低郭、高畏罪潛逃之風險」,均屬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