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綜所稅申報一日開跑,截至下午二時三十分,網路申報已有三十六萬件(其中手機報稅二十四萬件)。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表示,一一四年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首度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上限提高到十八萬元,由於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沒提供查調服務,有需求的民眾須自主舉證申報,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至於雙北陸續有民眾發現,房屋遭列為非自住,導致稅額暴增,李慶華指出,台北市因資料轉換出狀況,北市府正重印稅單;新北市則是因為民眾未完整申報符合自住條件,討論後延長申報期限。
李慶華、財政資訊中心主任張文熙、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傅文芳等人,一日上午前往台北國稅局信義分局,視察首日申報情形。
李慶華表示,一一四年五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延長至六月底。民眾如果受到對等關稅影響,導致營業收入減少、減班等狀況,可向國稅局申請分期跟延期繳稅,分期可分成三年、三十六期,延期期限最長一年。
至於一一四年報稅季措施,李慶華表示,綜所稅基本生活費調升,加上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調高。另外,幼兒特別扣除額也拉高扣除額度,第一名子女十五萬元,第二名以上子女每人增加五十%、可扣除二十二點五萬元,並擴大適用年齡至六歲,盼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此外,李慶華指出,一一四年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首度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目的是減輕租屋家庭的負擔,金額上限也從過去十二萬元提高到十八萬元,民眾只要提供租賃契約、房租支出憑證就可申報,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但有排富規定,希望照顧有租屋需求的青年族群。很多民眾有房租支出、也有此申報需求,盼誠實申報。她也特別提醒,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未提供查調服務,民眾如果有申報需要,要自主舉證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