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於民國一一一年至一一二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對六名未滿七歲幼女進行性侵、猥褻及偷拍性影像,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其涉犯二百二十五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八年八月,最高法院一日駁回上訴定讞。檢警另查出其涉嫌侵犯三十九名幼童及在公共場所偷拍三百零六次,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若判決確定,毛嫌總刑期將達有期徒刑上限三十年,成為國內性侵案判刑最重案例。
全案緣起於民國一一二年八月,一名家長發現女兒遭毛男侵犯私密處後報案。檢警調查發現,毛男在母親經營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期間,以說故事、玩遊戲為藉口,將幼童抱至教室或家長接送區,透過手指性侵、猥褻等方式侵害六名女童,並命令被害幼童封口。檢方從其手機、電腦及幼兒園監視器畫面中查獲逾六百支侵犯影片,部分畫面顯示毛男曾以消毒水噴灑反抗幼童臉部。
檢方第二波偵查發現,毛男自民國一一0年四月起,在台北市某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期間,涉嫌性侵、猥褻三十九名幼童,並在餐廳、公園等公共場所偷拍未成年性影像三百零六次。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建請法院量處最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