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陷人間地獄115天 剴剴外婆哭求判惡保母極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六日針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凌虐一歲十月男童「剴剴」致死案進行量刑辯論。告訴人剴剴的外婆嚴女士在庭上情緒崩潰,數度哭到無法言語,強調當初透過兒福聯盟委託保母,本意是希望孫子能獲妥善照顧,未料卻慘遭長期凌虐致死。她懇請法官「判極刑、判最重刑」,讓加害者付出代價。

檢方指控,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一一二年八月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卻自同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三日間,對男童施以長達一一五天的惡行。兩人以罰站、反綁雙手、餵食餿水等手段虐待剴剴,導致其全身多處骨折、營養不良,最終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送醫不治。

剴剴外婆律師指出,劉姓姊妹行徑殘忍,動機僅因「不爽」剴剴,手段包括長時間罰站、綑綁肢體、遮眼等,並曾有訊息顯示劉彩萱對弟弟言語暴力「真想一巴掌轟死他」。

律師抨擊說,劉彩萱口稱辦法會超度剴剴,實際卻是為了免於牢獄之災;所謂「十二天法會」及「超度疏文」,均未提出任何照片或實質證據,顯見其毫無悔意。

律師強調,剴剴在劉家受虐的一一五天中,承受著「人造無間地獄,度日如年」的痛苦,全身多處傷害達數十處,包括額骨凹陷、臀部變形、牙齒斷裂等。鑑於台灣刑法有期徒刑上限為三十年,律師請求法官援引「情節最重大之罪」條款,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則因參與程度較輕求刑十八年。

檢方在庭上表示,劉彩萱的女兒現居加拿大,顯示其財力足以支持逃亡,劉彩萱雖已部分認罪,但劉若琳全盤否認,兩人仍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聲請延長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