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剴剴案讓幼兒托育備受關注,行政院會八日將討論零歲至二歲「兒童托育服務法」,除拉高居家托育執業資格、強化托育機構管理、強化不當對待處理機制外,也要求托育機構保存錄影卅天,並上傳至地方政府雲端。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七日表示,托育本來在兒少權法有相關規定,但這次將零歲至二歲托育規範單獨立法,草案共六章七十八條,後續還有十九子法要配合修訂。主要內容有五項想處理的議題,包含居家托育執業資格調整、強化托育機構管理、增加多元托育型態、強化不當對待處理機制,以及加速推動公共化托育。他也提到,草案將強化不當對待處理機制,尤其是各界關注的錄影部分保留三十天到地方政府雲端,這次院版草案將參採專家意見予以規範。
陳時中說,雖然這項規範意見兩極,有人疑慮侵犯隱私,但因類似案件屢屢發生,為避免證據不足、找無資料、難以辦理,以及社會觀感不佳,仍是列入規範。不過,若要調閱監視器影像須有一定條件,必須有事證或是獲通報等,才會調閱監視器影像。
草案也規定違規保母記點制,以及違規托育人員究責,未來嚴重違規者可能終身不得任用及公布姓名,其餘違規態樣則視情況給予一年至四年的停約處分。
對於違規托育人員遭公布姓名,會否鑽漏洞改名換姓再重新收托,陳時中則說,有人倡議可以查詢托育者是否曾經更名改姓,他也相對認同這樣的倡議,藉以嚴格把關兒童照顧,但牽涉個資保護問題,以及是否牴觸工作權,還需要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