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狼師性侵女學生 更1審重判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國小老師退休的尚姓男子,任教期間涉嫌連續對多名女學童猥褻摸胸、摸下體,被害人多達十多名女童,直到他退休後十六年,被害人長大後向人本基金會揭發,趕在追訴權失效前提告尚男性侵、猥褻,並重判十三年。案子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八日依猥褻罪改判尚男八年半。可上訴。

尚男於二00二年到二00四年任教期間,利用其教學風格嚴厲,涉嫌性侵及猥褻、舌吻女學童,經查高達十多名女童受害,但尚男在二00四年退休後,其惡狼行徑一直到二0二0年才被揭發。

台南市教育局與校方深入調查後報警處理,雖時隔十多年,仍有兩名女童受害期間還在追訴期,二0二二年八月由檢察官起訴;其餘部分因罹於追訴權時效為不起訴處分。

事後,一審判十三年,上訴二審改判十年,經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第一次更審。尚男目前已是七十多歲的老人。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法官依卷證資料,只認定尚男成立二次強制猥褻罪,並以此改判八年六個月;另外,對於二00三年十二月到二00四年四月對被害人犯強制性交罪部分,證據不足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