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軍醫官集體收賄 12人改判無罪

國軍高雄總醫院軍醫官集體收賄,更一審高分院改判,僅一人獲罪。(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左營分院十多名軍醫官被控收受藥商賄賂,一審最重判刑七年八個月。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酌當時任職的杜姓主任藉職務行為收受藥商賄賂,犯後坦承犯行,並繳交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八日改判五年二個月,其餘十二人改判無罪,一人維持無罪。可上訴。

國軍高雄總醫院於一0六年間爆發藥品採購弊案,岡山、左營分院十多名軍醫官被查出收取藥商新台幣十七萬至九十九萬元不等的回扣。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一年九個月至七年八個月不等,另有左營分院急診部主任鍾立民因罪證不足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改判收賄一百八十四萬元的鍾男八年六個月,另九人繳回犯罪所得獲減刑、其餘四人上訴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當時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臨床藥事科主任的杜政璋,於執行軍聯標案、岡山分院院內藥品留用案及擅自提供用藥明細予藥商後,先後三次收取藥商提供賄賂共計九十九萬八千九百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八日宣判指出,審酌杜政璋藉職務行為收受藥商賄賂,犯後坦承犯行,並繳交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褫奪公權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