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運轉延至60年 13日拚三讀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核三廠二號機預定五月十七日依法除役停機,引發朝野攻防。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日前共同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將核電廠運轉年限由現行四十年延長至六十年,最快下週二(十三日)進行三讀表決;同時,民眾黨團另提出「核三延役」全國性公投案,也將於院會二讀審議。朝野預計將掀起激烈的立院表決大戰。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十日表示,在野黨為延長核電壽命強推修法與公投案,未充分考量核安及社會共識,形同聯手「讓台灣倒退回核電老路」。吳思瑤強調,核電廠延役必須符合核能安全、核廢料處理與社會共識等三項條件,否則強行表決恐遭社會強烈反彈,民進黨團將全力反制。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則痛批,民進黨只要是對民生有利的在野黨法案皆一概阻擋,因此國民黨將力推核電延役草案,確保國家能源穩定與電價合理,她強調十三日核管法冷凍期屆滿後,將全力拚過三讀。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啟楷表示,核電延役是參考美國、日本、南韓等國成熟經驗,目的是提升台灣能源調度彈性。他強調,修法是提供政策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