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受大眾關心的「剴剴案」,經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後,於十三日宣判,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是判十八年,創下虐童案刑期最高紀錄。市府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伸張公義。負責剴剴收出養的兒福聯盟聲明,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若未來司法認定兒盟須負法律責任,也絕不迴避;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面對「剴剴案」,沒有人是局外人。
台北市長蔣萬安在得知案件的第一時間就高度重視並要求社會局全面清查狀況,提出策進作為,社會局介入處置、調查,並對涉案居家托育人員依照兒少權法處以行政罰,除公布姓名外,二人各處以最高行政罰鍰六十萬元;去年宣佈的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每一項都確實推動落實且一一四年持續精進辦理。
剴剴個案情形特殊,剴剴因原生家庭無法照顧,在法制面以及行政執行管理面持續修正研議;惟目前中央尚未將一年六訪、三方共訪入法或決議,待中央修法通過,台北市亦將配合辦理並持續精進努力守護兒少安全。
兒盟也呼籲三項制度改革,包括成立中央兒少事務專責機關、盡速通過托育專法,同時增修兒權法「保護處遇與替代性照顧」專章,精進兒保及兒少安置制度。
兒盟指出,中、高風險個案由雙人訪視、重複檢視,針對六歲以下嬰幼兒且評估為中、高風險個案,增加督導陪同社工進行訪視,且進一步由資深督導定期重複檢視案件的風險程度;強化疑慮個案即時複判程序,除法定責任通報,社工需依風險層級進行會內危機回報,風險層級高者須於一小時內回報、風險中度者須於二十四小時內回報,經由督導及行政主管進行兩層評估判斷,並適時啟動外部專家傷勢複判等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