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倒營建土石方恐關7年無緩刑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國內營建剩餘土石方量近十年成長逾七成,行政院長卓榮泰要求二0二七年完成填埋需求;環境部擬透過拓增去化量能、統一管理強度、建置智慧圍籬,搭配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訂定《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預計月底公告,拚下會期送入立法院審議。

近年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非法棄置案件日益增加。根據環境部統計,營建土石方近年平均產出量約四千萬餘方,其中約有一千萬方需要填埋,現有土資場及大型工程可供土方填埋量不足,且區域不平衡。

由於土石方與廢棄物管理強度差異,以及土方法規強制力不足等因素,北土、北廢南運時有所聞,並有不肖業者鑽管理漏洞以謀私利。

環境部統計顯示,全國近十年營建剩餘土石方增加幅度達百分之七十五,導致處理量能不足,需要進行填埋。卓榮泰表示,過去營建工地產出土石方與廢棄物的管理機制不一致,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案件不斷發生,對環境衛生與國土永續造成嚴重影響。

卓榮泰指出,依《廢清法》,執行機關為地方政府。環境部此次提出的統合性方針,由中央與地方共同以拓增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量能、統一管理強度、建置智慧圍籬,推動相關的修法作業,務必於二0二七年底前達成營建剩餘土石方填埋需求,妥善處理營建產出物最終去化問題。

環境部說,由地方政府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作為對口,與內政部及環境部共同推動,解決營建產出物造成的環境危害。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表示,對於將來修法方向,將加重組織犯罪處罰刑度,擬增列「再利用」等行為要件,非法棄置刑責自五年增至七年且不得緩刑;造成農地和敏感地區汙染,罰金從最高一千五百萬元提高至二千萬元。為防止犯罪集團脫產,將修法提前啟動債權保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