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海洋委員會預告修正「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包括其名稱修正為「我國領海範圍內為船舶壓艙水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
為因應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二零零四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BWM Convention,2004)」及其後續修正案,修正本公告採行之公約範圍,以遵行國際條約並確保我國領海範圍內壓艙水管理規範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