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以玩3P綑綁矇眼性愛強注安毒 判7年6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何姓男子以玩三P為由約另名男網友見面性交,對方答應用綑綁、戴眼罩方式助興,但何卻未經他同意強行朝他手臂注射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對方離開後立刻去驗尿才驚覺被迫染毒;台中地院以何犯後否認態度不佳,依以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罪判他七年六月。

起訴書指出,何男透過臉書約男子性交,二人決定再找一名女子加入,並將男子綑綁當助興,去年八月十五日到何住處時,男子先是同意讓何用繩子綑綁他雙手在床頭後,但何卻趁他未注意也無事前告知下、取得同意下,直接拿針筒朝他左手臂施打,經男子報警及赴醫院採尿、驗傷,檢測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獲報後持搜索票到何住處,當場扣得吸食器、殘渣袋、針筒及保險套等物。

台中地院審理時,何男辯稱男子同意他施打安毒,對方也知道針筒內是何物,何的辯護人則說,男子自稱和何男曾性交過,也看過何吸毒後身體特徵,二人事前對話中,何有提到「呼煙」、「我之前給你吸的那個」,「春藥」等語,可推論男子知道會用安毒。

男子證稱,與何是認識二、三年的網友,何是雙性戀,當時何說有女性可一起性交,他答應到場後發現沒女性只有何,何就提議二人先開始,他才同意被綁手、戴眼罩,但何未經同意拿針筒注射,感到無力、發熱及暈眩,他當下質問何不回答,直到離開驗傷才驚覺是安毒。

法院勘驗對話,發現男子事前明確拒絕用扎、戳身體助興,事後更不斷質問何男注射什麼,況且男子是自願報警驗尿,不採信何辯詞。法院認為,何男違反男子意願朝他注射安毒,不顧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更造成他頭暈、呼吸困難,犯後否認態度不佳,依以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判何男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