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前董座涉炒股 800萬交保境管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景超涉嫌於民國一一一年間,利用私募資金炒作公司股價,並違規出售轉投資資產及購買高價畫作,疑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進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士,二十二日凌晨諭令詹景超以新台幣八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實施電子監控。

泰山企業在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爆發經營權爭奪戰,檢調調查發現,詹景超疑透過台開公司董事長邱于芸協助,動用逾億元資金操縱泰山公司股價,以對抗市場派勢力。該筆資金來源疑透過江油國際公司帳戶轉入,並以連續高價買入方式操作市場,涉嫌操縱股價,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

除了炒股疑雲,詹景超也涉及兩起重大資產處分爭議。其一是泰山公司於一一一年十二月委由寬量國際公司協助,迅速出售全家便利商店近百分之十九的股權,交易金額高達八十點九七億元,據估計公司帳面獲利約五十五億元。然而,該項交易未依內部程序取得董事會核准,且出售速度異常,開盤六十三秒即賣出四萬三千三百張股票,遭外界質疑為賤賣行為。證交所因此於一一三年對泰山公司裁罰二百萬元。

另一爭議為詹景超在未經董事會同意下,於一一一年十二月與江油國際公司簽訂顧問契約,斥資約七千萬元購買知名畫家吳冠中的「山下人家」與「溪畔閒居」的兩幅油畫,並支付高額仲介費。此舉也遭證交所認定違反內控與資產處理程序,處以五百十萬元違約金,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台北地檢署於五月二十一日指揮調查局兵分十一路搜索相關地點,並約談詹景超、邱于芸、江油國際實際負責人陳俊霖等十二人。二十二日凌晨,詹景超以新台幣八百萬元交保,邱于芸一百萬元交保,陳俊霖與其他被告分別以不同金額交保或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