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公會全國聯合會22日在會員大會會務報告中指出,由於航港局之前委託台灣野村公司進行研擬「航運產業升級方案」研究案,該研究案結案後,航港局內部據以提出「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草案),於 114年4月29日邀請航運各公協會及業者討論。 全國船代會於會中提出: 有關建立產業生態系部分,建議增列推動策略第19 項「增進航運輔助產業之競爭力」,並進一步研擬具體行動方案。航運產業升級方案多以船舶運送業為中心設計,對船務代理業、海運承攬運送業及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等輔助產業著墨較少。惟該三類輔助產業普遍面臨生存壓力與競爭力不足問題,倘未納入針對性策略協助,恐不利整體航運產業生態系之健全發展,因此建議增列相關推動策略與行動方案,以強化產業平衡與韌性。
野村公司研議本案期間,全國船代會即已提出將船代業費率表納入航業法修正的建議,該會亦整理具體草案,送交航港局參辦,惟目前該建議草案仍在航港局辦理航業法修正作業中,且因涉及部會間協調,進度略有延宕。
為加速推動,全國船代會建議航港局支持先行展開必要之先期作業,與相關單位進行協商及溝通,以利未來航業法修正時,納入具體、可行之條文內容,順利推動相關規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