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南投康建生技公司四死一傷槍擊案,凶嫌李鴻淵二審遭判三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將他無期徒刑部分定讞後,將死刑送釋憲。由於釋憲結果是限縮死刑的適用,最高法院二十六日撤銷三個死刑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判決書指出,李鴻淵原任康建生技公司生產課人員,因操作機器問題與生產課長起爭執,後來被調至園藝課,他認為公司負責人賴敏男與賴男的女兒刻意將他調職,並指示劉姓園藝課長刁難,他持鐵棒攻擊生產課長後離職,李鴻淵因犯殺人未遂案,名下房地產遭假扣押,雖經法院撤銷假扣押並塗銷查封登記,仍懷恨在心,伺機報復賴敏男等人。
李鴻淵是在一一一年七月十四日,持槍闖入人稱「台灣牛樟芝之父」賴敏男所創設的康建生技,先到公司倉庫行刑式槍殺劉姓課長及賴敏男的胞弟賴鋕卿,再到辦公室射殺張姓會計和賴敏男的女兒,四人皆當場斃命,賴敏男則被李開了二槍,身受重傷。
一審南投地院、二審台中高分院依殺人罪對李男判處三個死刑(槍殺劉姓課長、張姓女會計、賴敏男之女兒)、一個無期徒刑(槍殺賴鋕卿),以及一件有期徒刑十三年(槍殺賴敏男未遂);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部分也都被判有罪,合併執行死刑。
最高法院認為,依憲法法庭去年九月做成的憲判字第八號判決,須對死刑被告的更生教化進行鑑定,但本案二審並未進行,因此撤銷。
最高法院並指出,連犯數件殺人罪,各次殺人犯行應逐一各別量刑,本案二審未精緻量刑、各罪個別逐一量刑,也應重新審理。
最高法院承審庭,並提出新的量刑見解,即接連殺害數人的殺人罪,應依各次犯行、惡性,逐次增高、漸層化精緻量刑,也就是越後殺的刑度應比前面殺的刑度更重,以懲治連續故意殺人,供未來於量刑時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