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事前有通知 陳其邁:興達沒偷開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針對興達電廠被質疑「偷開」,高雄市長陳其邁二十七日表示,興達電廠第三、第四號機組操作許可證屆期後,由經濟部核定轉為備用發電設施,運轉不須經市府同意,且台電事先通知市府環保局,也即時在網站公開,不存在「偷開」的問題。

陳其邁說,興達三、四號機組轉成備用後,台電在沒有操作許可證下,需於備轉容量率低於八%時,始可啟動三、四號備用機組,且單一機組每年運轉時數不得超過七百二十小時。這和中火十座燃煤機組,都經過台中市政府核發操作許可證,台中的機組沒有啟動但書,也沒有時數限制,兩者情況截然不同。

環保局說,台電會在評估備轉容量不足前二至三天,事先通知環保局將啟動備用機組,市府也透過自動監測設施,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