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生:備用啟動 不需許可證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針對民眾黨團及高市民代實地勘察興達電廠,質疑興達一、二號機也偷開。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二十七日也在興達電廠回應指出,興達一、二號機分別在二0二二、二0二三年除役轉為緊急備用機組;三、四號機由台電自主轉為環評備用機組,所以目前現役中,但三號機會在今年底除役、四號機在明年底除役。

針對外界質疑「台電無許可證卻重啟機組」,曾文生解釋,依照二0一四年「電力設施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緊急備用機組不須再申請許可證,但是台電為遵照環評承諾,因機組還沒除役,才會向高市府提出操作許可申請。

曾文生說,市府在審查過程中,希望台電明確說明操作時數能在七百二十個小時內,但因為七百二十個小時沒有寫在環說書裡,因此一直在跟市府溝通,到二十一日還在續審階段,「要說台電是無照操作,其實依照法規不需要申請許可證,只要確認操作時數在七百二十小時內就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