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囤房稅二點零在一一四年首度開徵,財政部二十八日表示,已發函地方政府,重申單獨權狀車位或泳池等公共設施該適用自住或非自住稅率,應跟隨主建物認定;同時,若僅有一戶自住房屋,即便車位是單獨權狀,也不會將其算為另一戶房屋,影響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一%的權益。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持有疑義申請更正案件,經查原核定稅額有誤者,地方稽徵機關將重新寄發繳款書並展延繳納期間;針對溢繳稅款者,也將主動儘速辦理退稅。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非自住,其中自住限三戶、稅率比非自住低。
一一四年首度開徵的囤房稅二點零規定,針對獨立權狀車位被認為是多一戶非自住房屋而遭多課稅狀況,財政部指出,已於上週發函地方政府,重申若主建物已按自住稅率核課房屋稅,其附屬的單獨權狀停車位或公共設施(比如泳池)也是供自用、而無出租或營業使用情形者,則隨主建物併同按自住稅率課徵。
至於單獨建物所有權狀的停車位或公共設施,是否計入全國持有房屋戶數,財政部說明,考量這部分不具住宅性質,並非供納稅義務人實際居住,因此不納入全國持有房屋戶數計算,以維護民眾權益。
換言之,若民眾全國僅有一戶自住房屋,即使車位是單獨權狀,也不會將車位視為另一戶房屋,該民眾仍可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一%。目前遇到獨立權狀車位被認為是多一戶房屋而遭多課稅的個案,以新北市為主,約有九千多件,地方政府會重新核發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