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紀姓老翁清晨七時多見鄰居家大門沒鎖闖入,跑到二樓見一名婦人熟睡中,竟整個人坐上床躺到她身旁,對方驚醒嚇到尖叫,紀還拉她手、亂摸臀部並用台語問「一次多少?」台中地院以紀犯後坦承、已賠償調解,依強制猥褻罪判他六月,緩刑二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紀翁一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清晨七時多,發現附近住家大門沒有鎖,擅自闖入後又走上二樓,見屋內一名婦人正熟睡中,他竟然直接躺到女子身邊,對方被吵醒驚覺一旁出現陌生老翁,嚇到尖叫起身要趕人,紀翁竟然還拉她的手,口出「一次多少」,又伸鹹豬手摸女子手、腿及臀部,後來屋內其他家人聽到呼喊查看,紀翁則趁隙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調閱周邊監視器逮人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紀坦承不諱,女子在警詢、偵訊中也指證歷歷,另外住戶監視器也拍下紀翁擅闖、逃離的畫面。
紀翁的辯護人說,紀有輕度認知障礙、老人失智等病症,因他的太太一時疏忽,才會有本案發生,紀事後已經和女子調解成立、賠償損害,難認主觀惡性重大,請求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減刑。
台中地院指出,紀犯強制猥褻罪最低刑度為六月,且他嚴重侵害女子性自主權,又是侵入他人家中所為,損害不輕,難認有何可憫恕,但考量他犯後坦承、已賠償調解成立,也無不良前科,依強制猥褻罪判他六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並交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