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三日下午將開庭審理「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聲請假處分案,爭議核心在於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案第二階段連署書送件程序。賴苡任主張中選會應受理由連署人直接送件的申請,而中選會堅持依法需由領銜人辦理,雙方對法律認定存在根本分歧。
據悉,若法院裁准假處分,中選會需強制受理連署書;若駁回,罷免案恐因程序瑕疵宣告流產。
全案源起於罷瑤案第一階段提議人數達標後,原領銜人張克晉於五月間突然聲明退出,導致第二階段連署書無法依程序送件。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六條第八項規定,更換領銜人需經第一階段提議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罷免團隊雖遞交二千三百九十九份同意書,但中選會查核後認定其中七百人未參與第一階段連署,導致更換領銜人失敗。面臨六月七日連署截止期限,「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於五月三十一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主張第二階段連署書應由連署人直接送件,無須經領銜人同意。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受理此案,並於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傳喚賴苡任與中選會代表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