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三讀修正 91萬件健康險、傷害險將豁免執行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三日三讀修正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定保單免強制執行的門檻定案。金管會表示,據統計約有一百二十三萬件被強制執行,新法上路後九十一萬件的健康險、傷害險將無法被強制執行。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未來債務人的壽險契約解約金若低於中央或直轄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的六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目前為台北市,約十四萬六千七百三十元),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後,將待總統公告並實施,最快七月上路。

蔡火炎表示,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的預期效益,主要可以確保台灣民眾在所投保保險契約受強制執行時,可以維繫生活經濟安定所必需的基本保險保障,同時衡平債權人及債務人權益,並減少執行機關與保險公司作業衍生的社會成本。

蔡火炎說明,根據二0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0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被命令扣押或強制執行的保單約有一百二十三萬件,其中健康險占七成、約九十一萬件,待新法公布後健康險、傷害險將無法強制執行,執行命令皆需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