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檢驗不合格 大陸八角2批及越南榴槤3批

食藥署在邊境查獲自大陸進口的1批1645公斤八角含有蘇丹色素,已要求業者將其全數銷毀。(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3日公布本週邊境檢驗不合格名單,其中2批自大陸進口的八角,1批被驗出含有蘇丹色素,另1批被檢出農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被驗出含蘇丹色素的1645公斤八角,已要求業者全數銷毀,不得退運。

食藥署指出,德韓貿易有限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的1645公斤八角,在邊境被檢出蘇丹色素一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蘇丹色素屬於不得使用的物質,這1批八角必須全數銷毀,不得退運。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不論這批八角是因直接使用蘇丹色素染色,或遭摻入蘇丹紅作為警示顏色之農藥汙染,只要驗出就必須一律銷毀。

另1批由元春堂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八角茴香,則被驗出殘留農藥2,4-D濃度為0.09ppm,超過容許標準,食藥署已要求進口商將這1批1萬2744公斤八角茴香,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統計,自113年11月26日至114年5月26日止,在邊境受理大陸報驗的八角茴香,報驗批數為18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2批,違規原因包括農藥殘留及蘇丹色素不合格。食藥署表示,至114年12月31日止,對中國大陸報驗的八角茴香在邊境採取監視查驗,將100%逐批檢驗蘇丹色素合格後才可輸入。

同時,本週也發現2批自越南進口的鮮榴槤重金屬鎘含量超標,另有1批自越南進口的鮮榴槤被驗出殘留農藥達特南0.02ppm而不符規定,違規的3批榴槤共重2萬6465公斤,已全部要求業者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統計,從113年11月26日至114年5月26日止,在邊境受理越南報驗的鮮榴槤,報驗批數為469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7批,違規原因包括重金屬鎘及殘留農藥不合格。食藥署表示,在7月2日前將對自越南輸入的鮮榴槤採取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