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調整離岸風電3-3期選址

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將公布,多個環保團體與蚵農、漁民三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西部海域除了風場就是航道,海域使用已經過度密集。(中央社)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將公布,多個環保團體與蚵農、漁民三日表示,西部海域除風場就是航道,海域使用已經過度密集,呼籲政府適度調整離岸風電3─3期選址,不再開發航道以東的範圍作為風場,並期盼加速領海外設置離岸風場的法制作業。

彰化風場航道以東、原潛力場址二十八號的海峽風場一期四月被經濟部撤銷行政契約。時值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公布之際,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中華鯨豚協會等環保團體,三日上午與蚵農、漁民代表共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鍾瀚樞表示,離岸風電政策3─3公布在即,彰化航道以東的風場,因涉及太多漁民、蚵農,以及潮間帶、海洋生態,不宜再劃設風場。呼籲主管機關調整選址政策,讓離岸風電設在對的位置。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吳斐竣指出,從苗栗到彰化、澎湖外海,不是風場就是航道,希望航道以東不要再蓋風場,應往外尋找可以蓋風場的地方,加速到領海外設置風場的法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