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等五人,涉詐領公費助理費及收賄案,三日遭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追繳犯罪所得。北檢一早將羈押至今的陳、張兩人移審士林地院,士院下午庭訊三小時後,裁定兩人持續羈押禁見。
士林地檢署指出,陳怡君自一0七年十二月起擔任台北市第十三、十四屆議員至今,張惠霖自一0九年起擔任其公費助理及研究室主任。兩人涉嫌勾結洪于涵(陳怡君弟媳)、賀璽(張惠霖表哥)、張家蓉(張惠霖胞姊)等三名親屬,以虛設助理職務方式,偽造聘書簽名並提報議會核支費用。款項撥入人頭帳戶後,張惠霖透過現金提領、轉存友人帳戶、開立支票等方式,將錢用於支付陳怡君與自己的房租,並投資股票。
收賄部分,品嘉建設負責人胡偉良、高明義為加速大同區「品嘉傳承」建案的建照、行道樹遷移等行政程序,自一一二年八月起,每月以「顧問費」名義支付三萬九千二百餘元,一年半間共匯款七十萬五千八百九十四元至張惠霖指定帳戶。陳怡君與張惠霖則利用議員職權,透過關說、現勘協調等方式向市府單位施壓,作為收賄對價。檢方調查發現,建商甚至與陳、張組成line群組,討論工程進度及資金匯款事宜。
士檢指出,陳怡君與張惠霖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全部贓款,依貪汙治罪條例減輕其刑,但建請法院審判時從重量刑;洪于涵等三名人頭戶因親情因素涉案且未獲利,若審理中繼續自白,建請予以緩刑。全案因陳、張仍在押,三日上午移審士林地院,庭訊三小時後,裁定兩人持續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