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捕石虎 嫌犯查緝到案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強調,石虎屬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不得獵捕、買賣,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野生動物資源。(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后里區今年四月驚傳民眾非法交易石虎屍體,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旋即將相關資訊提供警察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並配合後續追緝調查;台中地方檢察署及保七總隊於近日將相關行為人查緝到案。

農業局八日強調,石虎屬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不得獵捕、買賣,違者最重可處五年徒刑及高額罰金。農業局也將持續配合檢警強化查緝作為,並加強保育觀念教育,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野生動物資源。

農業局說,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依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違者依同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