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廢土集團偵結 雲檢起訴魏姓首腦等36人及1公司

雲林地檢署查緝非法廢土集團,偵結起訴魏姓首腦等三十六人及一公司。(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積極打擊以回填廢土方式破壞農地與國土資源之環境犯罪,一一一年起,針對四十一歲魏男為首「魏○霖集團」不法集團追查,且縝密調查並查扣犯罪工具及帳冊記載獲利達四一0萬元,另未記帳不法所得初估四四九萬元;一一四年五月底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起訴魏姓首腦等三十六人及一家公司。

雲林地檢署指出,該案經檢察官莊珂惠指揮相關單位長期積極蒐證、偵辦,緝獲四十一歲魏男為首非法廢土集團,與三十六歲陳男擔任負責人之「永○車隊」合作,自北部營建工地及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非法運送營建混合物與俗稱「土餅」無機性污泥至雲林多處農地違法回填。

地檢署調查,魏○霖集團回填十一筆農地,面積計約六萬七千平方公尺;「永○車隊」集團回填三筆農地面積約一萬三千七百平方公尺,總計逾八萬平方公尺,均為特定農業區之優良農地,遍布斗六、西螺、土庫、元長、褒忠、崙背、麥寮等鄉鎮。部分土地更涉及經濟部水利署四河分署管理之河川區域公有地、土庫鎮高鐵路權用地,甚至為自來水公司之集水區用地。

調查發現首腦魏男總指揮,三十五歲陳姓女友負責記帳,三十六歲吳男等人操控挖土機,三十九歲伍男等負責放哨並引導重機具經隱蔽小路進出。五十七歲林男地主仲介偕同其子共同參與,以監視器過濾車流、按車次收費牟利。另查獲五十五歲陳姓地主等十六人,為節省購土費提供自有農地任意回填廢土,甚至知名「台○房屋」吳男仲介亦涉入仲介行為。

地檢署表示,另偵查過程發現在大陸區的首腦魏男得知挖土機司機等人被逮捕拘提,透過在臺的女友委任劉姓女律師,利用律見羈押禁見被告機會得知偵查中警詢、偵訊內容,告訴在看守所外等候消息的陳女,復輾轉告知魏男,以此方式洩密偵查中之秘密。

全案查扣犯罪工具與物證包括挖土機三台、砂石車一台、大貨車一台、小客車五台、電腦設備五台等,聲押六人中,四人經法院裁准羈押禁見,餘三十人經以五至五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另記載帳冊資料,一一一年十二月底至一一二年七月間,非法傾倒車次達三三八七六車次(若以每車二十噸初估,合計非法回填廢土約九萬六千噸),且已收費車次計一六二七台,獲利達四一○萬元,另有二二四台未記錄收費金額,初估該部分不法所得達四四九萬餘元。全案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起訴魏姓首腦等三十六人及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