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私菸涉詐領獎金 偵防分署:1人免職、2人調職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偵查員查緝私菸涉詐領獎金,偵防分署將涉案林姓偵查員已免職停役、二人調職,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並精進防弊杜絕類似案件。(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偵查員查緝私菸涉詐領數億元獎金,被彰化地檢署調查。偵防分署十日表示,將涉案林姓偵查員已免職停役、二人調職,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並精進防弊杜絕類似案件。

偵防分署表示,林姓偵查員因羈押停職,明羈押屆滿三個月,依法予以免職停役,交保的劉姓、王姓偵查員調離現職,列入考績汰除對象,並依規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立即啟動內部調查程序,全面清查及加強法紀教育,精進防弊措施,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杜絕類案再生。

偵防分署說,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人之獎勵金,以給獎基礎百分之三十計算,每案最高額均以四百八十萬元為限,目前僅台中查緝隊偵查員詐領獎金案,涉案人員羈押及交保,經清查其他類案,尚查無不法事證,絕無報導指詐領數億獎金。

偵防分署指出,為加強檢舉獎金頒發正確性,海巡署已訂定海岸巡防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獎金十萬元以上未達二百萬元者,由頒發機關會同所屬政風人員或兼辦政風人員頒發;獎金二百萬元以上者,由海巡署政風人員會同頒發,政風人員就發放流程監督是否符合前開要點,以精進防弊措施,杜絕類案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