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涉收遠東公司禮券,促勞檢放水免罰,並施壓承辦人更改處分,涉與遠東化纖許姓顧問共謀圖利,十七日偵查終結,三人依貪汙罪嫌起訴並移審新竹地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調經多月調查,逮捕三名被告、約談一名被告及十六名證人,扣得裁罰相關公文、不罰內簽、對話與通訊紀錄、現金分紅、禮券及偽造簽名等證據。
新竹地檢署指出,竹縣府勞工處正副首長兩人因接受遠東化纖時任公關副理、現任許姓顧問所贈之遠東禮券受賄,在勞檢裁罰過程中接受請託放水免罰遠東化纖,三人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此舉已淪為遠東化纖門神,致令弱勢勞工申訴無門,嚴重損及機關公信力。
新竹地檢署指出,劉家滿亦為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隱名股東,長期享受高額分潤利益之故,竟罔顧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規定,利用職權施壓承辦人,並暗中協助業者規避裁罰。均已嚴重損及官箴及人民對政府機關之信賴,惡性非輕,且於犯後均就行收賄部分,一再飾詞否認等一切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仟崧家園范姓負責人則係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起訴書中指出,遠東新埔廠王姓員工前年三月向勞工處申訴公司違法超時加班且未支付加班費。勞工處陳姓承辦人檢查擬罰五萬元,卻因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導致遠東免受五萬元罰鍰。去年四月,王員再度透過縣民信箱申訴公司未計入交接班時數,彭姓承辦人確認違法,擬罰十萬元。但劉家滿再次指示退回處分書,改判不罰。
職安署去年四月查獲遠東違反勞動基準法,移送新竹縣政府處理,劉家滿僅裁罰部分違規,致遠東公司免罰得利五萬元。去年六月,職安署賴姓承辦人檢查仟崧家園,發現違反勞基法規定移送新竹縣政府。雖擬罰六萬元,但因劉家滿係仟崧家園隱名股東,最終未裁罰。范姓負責人偽造薪資領據誤導調查,導致仟崧家園免罰得利。同年五月,芊馨員工申訴涉及加班規定及勞保投保不實,兩人又庇護芊馨園免罰得利廿六萬多元。
對此,新竹縣府回應,劉家滿與林東山依法停職,縣府會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