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調解委員頒獎 肯定調解委員勞苦功高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一三年受理調解案二千一百二十一件,調解成立比率將近七成;苗栗縣政府十八日在竹南鎮英吉利會館,舉行鄉鎮市調解業務講習並表揚績優調解委員會及委員,肯定調解委員勞苦功高,展現耐心與智慧,在爭議事件層出不窮的氛圍中,扮演社會和諧的隱形推手。

縣府行政處統計,全縣十八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在一一三年期間,共受理二千一百二十一件調解案,調解成立有一千四百六十六件、比率將近七成,等同成功減少一千四百六十六件訴訟案,疏減訟源避免耗費司法資源,同時有助增進地方和諧,各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委員功不可沒。

十八日接受表揚的績優人員,有八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和四十一位委員。其中,調解行政特優單位有頭份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苗栗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竹南與後龍鎮公所調解委員會獲優等;苑裡與通霄鎮公所調解委員會獲甲等;三義鄉和公館鄉調解委員會獲良等,計有八單位及其主席、秘書接受表揚;一一三年獨任調解件數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朱承沛等二十一人;轉介調解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趙炎龍等七人。

另有解委員會委員符合中央資深調解委員服務年資者共有三人,分別是造橋鄉公所調解委員會委員謝相明獲總統獎;泰安鄉調解委員劉德祥及卓蘭鎮調解委員詹源河獲得行政院長獎。

在表揚大會開始之前,主辦單位邀請具備執業律師資格的調解委員會秘書陳慶棋,為調解委員會主講交通事故相關法令、刑事與精神賠償範圍及調解要領,並進一步分享他過去成功調解成立的案例經驗,雙向交流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