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涉貪又爆銷罰單

本報綜合報導

北市松山警分局陳姓員警涉嫌收賄包庇應召業者,去年經北檢搜索約談後交保;檢方分析相關證據發現案外案,另查出陳男涉嫌幫友人查個資、找兩名國道員警銷罰單,十九日指揮警調搜索四人、七處,約談陳男等三名員警共六名被告到案。

檢調接獲檢舉,指北市松山區等地應召業者,疑為規避查緝,自民國一0六年至一一三年間行賄原本在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的陳姓員警;陳男調任中崙派出所後,疑似持續收賄及以不作為方式包庇應召業者。

陳男另涉嫌接受退休員警邱姓男子請託,協助車行及保母業者陳姓女子,透過警政系統查詢車籍資料及應徵保母的前科紀錄,北檢去年六月指揮警調展開首波搜索約談,訊後諭令陳男以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邱男五萬元交保,陳女三萬元交保。

檢方獲報,陳男於民國一一二年間涉嫌協助二名友人透過警政系統非法查詢個資;國道公路警察局自清也發現陳男於一一三年間涉嫌請託國道警艾姓、何姓員警銷除友人交通罰單。

北檢昨天指揮警調再度展開搜索約談,搜索四名被告的七處場所,包括艾姓、何姓兩名國道員警的住處及辦公室,帶回陳男等六名被告、三名證人,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