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二十一日回應有關朝陽補習班(朝陽富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積欠薪資情節,勞檢處表示,朝陽富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去年(一一三年)起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積欠工資及加班費之情事,分別業於一一三年九月裁罰二萬元,另一一四年三月裁罰五萬元及一一四年五月裁罰五萬元,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罰。
近期仍有反應積欠工資之情事,勞檢處近期已派員至公司實施勞動檢查,雖已按期發放部分工資,惟仍查有積欠部分工資(如特別休假工資及加班費等)情事,當依法定規定(違反次數)裁量處分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