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國安局特勤中心二線二星曹姓警官涉洩漏總統賴清德不公開行程等機密資料,被起訴洩密、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台南地方法院依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六個月,併科罰金二十萬元;另外,法官認為,無法證明總統行程屬國家機密,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判無罪,刺探收集總統行程的郭男也無罪。可上訴。
這件洩密案是檢調在偵辦其他案件時,從涉案人手機中發現內有總統相關行程,且為特勤內部機密檔案,除少數公開行程,還有總統接見國內外人士名單、維安警力配置及移動路線等。全案一直查到總統維安團隊的萬里警衛室中一名曹姓警官(卅八歲,台南人),並得知曹不只一次將總統行程傳民間郭姓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