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欠繳罰鍰逾3萬 查扣存款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石姓男子欠繳交通罰鍰三萬二千元,逾期未繳納,被移強制執行,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扣其存款後,廿四日由家屬代為繳清全數罰單。

石男(六十二歲)於去年和前年,騎乘機車酒駕、未戴安全帽、闖紅燈、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等,經善化警分局等舉發,被交通局裁處十二筆罰鍰,金額合計三萬二千元,逾期未繳納。台南分署執行人員收案後,查出石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查扣存款,石男家屬收到執行命令後,於昨天上午到台南分署代替石男繳清罰款。

台南分署強調,會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